2009年3 月3 日起 赴英國半年內免簽證




外交部宣布,英國從今年
33起將給予台灣免簽證待遇,包括旅遊、探親、學生或商務等目的,台灣民眾都可以獲得最長六個月的免簽證,國人赴英將可因此節省數千至上萬元台幣的簽證申請費。(張德厚報導)外交部與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都宣布,200933起,台灣護照持有人將可以旅遊、探親、學生或商務訪客身份:免簽證入境英國,最長不超過六個月


外交部次長林永樂表示,目前國人每年出國達九百萬人次,但是到英國的人數每年只有四萬人,這項措施實施後,預期國人赴英的人數可望大幅增加。林永樂:『這個新的簽證措施,會提供更多的便利,讓我們國人去英國旅遊、探親、洽商、考察、短期進修,預期我們到英國的旅客人數會因而大幅的增加,對兩國人民的來往也會有很大的幫助。』


英國給予台灣免簽證後,民眾去英國就不需要按指紋、填一大堆的表格,但是在入境英國海關時,必須要出示來回機票,如果是遊學、商務等目的,還必須備妥財力證明、企業或贊助單位的信函、學校信函等相關證明文件,以供英國移民署官員查驗。

目前英國觀光簽證的費用是3250元,一年多次出入則要10250元,在免簽證待遇實施後,國人每年可以省下1-3億元的簽證費用。

英國是第一個給予台灣民眾免簽證優惠的西方大國,具有指標意義,可望對歐盟、美國、加拿大等國家
放寬對台灣民眾觀光簽證規定,發揮影響。外交部強調,將繼續爭取其他國家給予國人免簽證。


1. 學生簽証 (6個月以上學生適用)

200791日 起,所有非歐洲經濟共同體國民申請在英國就讀超過6個月,或是在英國就讀不超過6個月但想工作,在入境英國前,必須申請入境許可。

◎需要簽證的國民年滿18歲或以上,欲在英國就讀 6個月或以上,且不打算工作,能持學生簽證入境。
◎不需簽證的國民年滿18歲或以上,不需事先申請入境許可,但在到達英國時,必須向移民官出示入學許可且學校已在教育及訓練部門註冊,也就是說,
在新制度下,所有需要簽證的國民在申請簽證,以及不需簽證的國民在入境英國前,必須確認所申請的學校已在教育及訓練部門註冊(註一)


2.免簽證者 ( 6個月以下或暑期遊學團學生適用)
(1)需要半年以上有效期之中華民國護照
(2)
學生護照英文名字之英文財力證明(銀行10萬元以上)
(3)
邀請函(學校入學許可或其他證明)
(4)
英國來回機票



3.19歲以上之役男 (出國當年生日滿19歲以上未服役者 / 已服完兵役者不須蓋章不須附退伍令)
役男:必須在出國前一個月內,由本人攜帶護照、身分證與印章親至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兵役科蓋出境許可章,方可出國。 
   20歲以上可以
網路申

(
若本人不克前往,委託人必須攜帶上述證件與委託書,加上委託人的身分証印章前往代辦)
本資訊僅供參考,請申請人申辦前務必再次確認,請洽台北兵役處(02)2365-4361#220(兵二科)

by Lydi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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